买卖、租赁耕地上的房屋?最高法:合同无效
[综合] 时间:2026-07-17 03:06:18 来源:知泉网 作者:热点 点击:197次
顶端新闻记者 聂辉 北京报道
5月11日上午,买卖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租赁最高发布“两高”《关于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耕地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房屋法合行政庭庭长耿宝建介绍,同无当事人约定占用耕地建房、买卖建窑、租赁最高建坟、耕地挖砂、房屋法合采石、同无采矿、买卖取土等,租赁最高以及约定买卖、耕地租赁建在耕地上的房屋法合房屋等内容违反土地管理法的禁止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同无

图说:发布会现场。胥立鑫 摄
耿宝建介绍,“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严守耕地红线,加强黑土地保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两高”)依法履职,联合制定了该司法解释。
《规定》共二十一条,是一部集行政、民事、刑事、公益诉讼审判和检察、执行等内容于一体的综合性司法解释。《规定》将于2026年5月18日起施行。
顶端新闻记者在发布会现场了解到,《规定》明确非法占用耕地合同的效力及相应法律后果,依法追究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对于涉及非法占用耕地的合同效力的认定,耿宝建介绍,《规定》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占用耕地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以及约定买卖、租赁建在耕地上的房屋等内容违反土地管理法的禁止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
此类合同被认定无效的,在确定财产返还、折价补偿、赔偿损失时,耿宝建表示,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结合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合理确定各方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来源:顶端新闻
(责任编辑:热点)
相关内容
- 土耳其瓦基弗银行与阿波罗完成13亿美元DPR证券化交易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 国内迄今最大规模体重管理临床研究公布女性亚组数据
- 机关单位干部因2万“稿酬”被策反,确认对方是间谍后仍不收手……
- 大行评级丨大摩:下调再鼎医药港股目标价至19港元,维持“增持”评级
- 厦门每平方公里有超7家咖啡馆
- “好心情乐园”主题快闪盛会燃动重庆观音桥
- 鲤城区举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活动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 “湘BA”焦点战:78:77!岳阳队加时鏖战1分险胜郴州队
- “惠安产”化工品出口实现新突破
- 龙岩永定:政企共建暖军心 驿站服务惠老兵
- “好心情乐园”主题快闪盛会燃动重庆观音桥
- 南昌市一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获批复
- 天舟十号“送货”清单公布,41项实验物资将抵达中国空间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