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张湾区医检法三方协作 打造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罪犯病情医学诊断“十堰样板”
[焦点] 时间:2026-07-17 05:17:58 来源:知泉网 作者:综合 点击:135次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蒋辉)5月9日上午,十堰样板张湾区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罪犯病情医学诊断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国药东风总医院举行。堰市予监医学张湾区人民检察院、张湾作打造暂罪犯诊断张湾区司法局与国药东风总医院三方签署该协议,区医是检法十堰各县(市、区)首创,外执外医标志着张湾区暂予监外执行病情诊断工作迈入规范化、行保法治化、病情便民化的十堰样板新阶段。

签署协议。通讯员供图
此次协议的张湾作打造暂罪犯诊断签订,旨在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司发通〔2014〕112号、区医司发通〔2023〕24号文件精神,检法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诊断、外执外医妊娠检查及生活不能自理鉴别工作,行保确保诊断结论合法、客观、公正,维护刑事执行权威与社会安全稳定。
根据协议,张湾区司法局在社区矫正监管中需要对相关对象开展医学诊断的,将委托国药东风总医院实施;张湾区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需核查病情的,也可直接委托国药东风总医院诊断。

签署协议。通讯员供图
作为扎根十堰、服务张湾的公立三甲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始终坚守公益属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融入地方治理与民生保障,努力做群众看得见、靠得住的健康守护者。
此次合作中,国药东风总医院再次彰显公益担当,明确对所有暂予监外执行相关的病情诊断、妊娠检查、生活不能自理鉴别报告免收专项诊断服务费,仅据实收取必要的挂号、化验、影像等基础医疗费用,切实减轻当事人负担,支持司法行政工作高效开展。
协议签订后,三方将严格履行权利义务,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诊断流程规范、现场安全保障、医疗信息保密等工作,确保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诊断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运行,为建设法治张湾、平安张湾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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