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见面第二天就领证!男子花30万元“闪婚”,22天后妻子就离家不归,女子涉嫌诈骗罪今日受审
江西宜春男子经贵阳一家婚恋公司介绍,闪婚与重庆永川女子见面第二天便仓促闪婚,相亲彩礼及婚恋服务费花费近30万元。见面不料婚后不到一个月女方离家,第天男子多方维权追回部分服务费,领证12万元彩礼却迟迟无法讨要。男花警方以诈骗罪立案侦查,天后并抓获涉案女子,妻离5月11日,归女该案在贵阳开庭审理。涉嫌审

近日,江西宜春的日受刘先生向极目新闻反映,2024年11月,闪婚他为了满足家人的相亲愿望,通过贵阳一家婚恋公司与户籍地为重庆永川的见面女子张某林相亲,见面第二天就“闪婚”,彩礼及婚恋服务费等花了约30万元。不到一个月,新娘以奔丧为由回老家后不归。

刘先生介绍,女子离家后,他曾多次与对方协商退还彩礼协商未果。为了追回服务费和彩礼,他从2025年开始,就长期在贵阳蹲守,并向警方报案,同时在重庆永川区起诉离婚。
重庆永川区法院2025年4月的离婚判决书显示,刘先生与张某林经婚介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认识,次日办理婚姻登记,同日张某林收到12万元彩礼。12月4日,张某林以其亲属去世为由离开刘先生,此后刘先生怀疑张某林与婚介公司合伙骗其财产。
法院认为,双方经婚介公司介绍认识一天后就办理登记结婚,婚前双方没有充分的了解,也无感情基础,刘先生起诉离婚且态度坚决,故认定双方婚后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因此判决两人离婚。
值得注意的是,张某林在法庭申辩称,其与刘先生感情较好,因此不同意离婚。
刘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据他了解,法院判决离婚后,张某林次月就与另一男子登记结婚。他经过维权,婚恋公司退还了介绍费等17万余元,而新娘收取的12万彩礼、5000元见面礼一直未还。2025年3月,贵阳南明区公安决定以接触性诈骗立案侦查,同年9月,南明警方以诈骗罪将张某林抓获归案。

2026年5月11日,张某林诈骗罪一案将在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来源:极目新闻(记者:邓波)
编辑:巴彦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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